不是。乡试,会试,殿试是三个不同规格的考试怎么会是同一份考卷。
人们都知道,中国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朝,但每科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进行,却是定于明代。
乡试试场设在各省省城,即布政司衙门所在地,南北直隶的试场分别设在应天、顺天二府,即今北京、南京。考试之前,各布政司及二京府均聘请主考官二人、同考官四人。主考官的职责是出题、审卷、决定录取名单、排定名次并上报礼部,同考官则负责协助出题、审卷。
会试的考前组织工作与乡试大体相同,也要组成一个包括主考、同考、提调、监试、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官在内的工作班子(据《涌幢小品》卷7,会试搜检官设于隆庆二年),但整个规格要高得多。洪武十八年定,会试主考官二人,同考官八人,主考官及三位同考官必须由翰林官担任,其余五位同考官可从教官中聘用。至正统四年,要求主考、同考官均由翰林、春坊官担任,兼用京官“由科第有学行者”,不再聘用教官。主考官的资格更是不断提高。洪武、永乐时,一般用翰林学士及侍读、侍讲为主考官,到宣德、正统,改为三品正卿兼翰林院学士为主考官,从弘治开始,一般是大学士一人,翰林院掌院学士一人为主考,至天启二年,二主考官均用大学士。
会试出榜后的两三天,即三月初一日,为殿试日。从成化八年开始,殿试推迟到三月十五日举行。会试录取的“贡士”均参加殿试。由于殿试名义上是皇帝“亲策于廷”,皇帝本人就是主考官,所有贡士都是天子的门生,因此只设读卷官和执事官若干名。读卷官由内阁大学士和五部(礼部除外)、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提调官由礼部尚书、侍郎担任,监试用监察御史二人,其余受卷、弥封、掌卷等官则由翰林、春坊等衙门官员充任,巡绰有锦衣卫,后勤供应由礼部和光禄寺。几乎所有在京文职衙门都参与这三年一度的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