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