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自2014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且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
原创 | 2022-11-14 19:16:30 |浏览:1.6万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自2014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且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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