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中,去函结尾一般都要写下“盼回复”三字,并进行落款。正确方法如下:

在去函的标题、主送机关和函的内容内容都写完后,另起一行,前面空两格,写“盼回复”三个字,或“盼复”两个字。

然后,在去函的右下角落款,写上机关名称,并用汉字标上行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