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党组性质党委,是指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领导作用。
党组性质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地方党委和基层党委。
下列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二)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三)政治要求高、工作性质特殊、系统规模大的国家工作部门
(四)对下级单位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
(五)金融监管机构
(六)中管金融企业。
地方国家机关设立党组性质党委,一般应当同中央国家机关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