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要求
材质方面
原材料表面或内部或内部不允许有杂质点或沙孔.
抛光方面
1、不允许有沙纹和麻纹路
2、不允许有毛坯面残留。
13 孔要匀称,不得出现拉长变形现象
4 平面要平整,不得出现凹陷或高低起伏的波浪面曲面要平滑,不得出现扭曲变形现象。
5两面交接棱角线须符合要求不能凹陷(特殊要求除外)。
6垂直的两个面,抛光完工后保持两个面构成的直角匀称。
镜面抛光表面缺陷接受标准
1 抛光擦痕长度≤1mm,深度≤0.05mm,的有感擦痕允许有1处,超出则判定不良
2 抛光擦痕长度≤2mm ,的无感擦痕,单件允许有2处 ,超出则判定不良
3 产品表面抛光后的沙孔直径≤0.5mm,深度≤0.05mm,允许有2处,超出则判定不良
注:以上三点,若有两种情况发生在同一产品上,则判定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