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五清”工作包括,即:清坟头、清地边、清林边、清路边、清防火隔离带。
(1)清坟头:清理以坟头为中心,10米为半径范围内全部可燃物。
(2)清地边:清理地边10米范围内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工作由土地承包人(或所有者)负责。
(3)清林边:清理林边10米内的灌木、柴草、枯叶等可燃物,清理工作由林主负责。
(4)清路边:清理乡村公路两侧可燃物,通过采取隔离措施,以路基边缘为基线向外清理5米内的灌木、柴草和枯叶等可燃物,清理工作由村负责。
(5)清防火隔离带:清理开设的防火隔离带,要求清理防火隔离带内的灌木、柴草和枯叶等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