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指对国外进口方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以确定是接受还是修改。审核的依据是货物买卖合同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审核信用证是银行(通知行)与出口企业的共同责任.只是各有侧重。业务中,银行重点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及信用证的真伪等。出口企业则着重审查信用证的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