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质疑,从而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行为的请求。执行异议是一项重要的救济措施,它对于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中确立这一制度,并赋予了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