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座(含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骑车去(包括轿车、越野车)使用一十五年打到标准的检验合格后可以延长使用,每半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从第二十一年开始每年定期检验四次。

   旅游载客汽车和九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十年。达到标准的可延长使用,每年定期检验两次,超过一十五年的,每年定期检验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