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诗说是《诗经》整理编纂过程的一种说法。此说始于东周。周天子为观察民风,了解民情,制定章典,曾建立了公卿列士献诗的制度。《国语 · 周语上》:“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而后王斟酌焉。“《国语 · 周语六》:......古之言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 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从《诗经》中那些歌功颂德和讽谏的作品里甚至写出了作者的名字。

如《大雅》中的《嵩高》和《蒸民》两篇都有“吉甫作诵“之句,这吉甫就是西周著名的贵族尹吉甫。有些典礼的诗,如祭祖、宴客、出兵、打猎所用的乐章,也可能是巫史等有关的职官所作,然后进献上去的。简言之,献诗说有一定的道理,它起码反映了《诗经》“雅”“颂”中一部分诗篇的来源。

献诗的说法产生于什么时间

献诗的说法,产生于春秋,距今三千年历史。《诗经》中的许多诗,就是公卿刘士所献之诗,在先秦史籍《左传》《国语》中都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