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是象形字。甲骨文像正面看的牛头之形。金文大致相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牛”。“牛”的本义为家畜之一的牛。如《敕勒歌》:“风吹草低见牛羊。”“牛”也是星宿名。如王勃《滕王阁序》:“物华天宝,龙光射斗牛之墟。”这里的“斗牛”即指二十八宿中的斗宿和牛宿。
“朱”是指事字。甲骨文的字形像一棵大树,中间的一小横是指事符号,指明这棵树木的树心是红色的。金文与甲骨文大致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朱”。《说文·木部》:“朱,赤心木,松柏属。从木,一在其中。”(朱,赤心树木。松柏一类。从木,一,标志着树木的中心。)“朱”的本义是指松柏一类的红心树木。引申指红色。后世都用“朱”的引申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