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省总工会关于评比表彰奖励标准的具体规定
县以上各级工会(劳动竞赛委员会)开展的年度“五一”表彰及日常记功表彰活动,应对“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立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个人一等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二等功1500元/人、三等功1000元/人,市县级奖励标准由各级工会研究确定。
原创 | 2022-11-13 21:46:24 |浏览:1.6万
西省总工会关于评比表彰奖励标准的具体规定
县以上各级工会(劳动竞赛委员会)开展的年度“五一”表彰及日常记功表彰活动,应对“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立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个人一等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二等功1500元/人、三等功1000元/人,市县级奖励标准由各级工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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