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核算的需要,一般包括:企业接规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保证金,定金,代管工会经费,代职工保管的子女生活费,职工逾期未领工资,停薪留职人员交纳的个人社会保险费,企业向职工借入的生产周转金等。
原创 | 2022-11-13 17:47:25 |浏览:1.6万
企业对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核算的需要,一般包括:企业接规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保证金,定金,代管工会经费,代职工保管的子女生活费,职工逾期未领工资,停薪留职人员交纳的个人社会保险费,企业向职工借入的生产周转金等。
Copyright 2005-2020 www.kxting.com 版权所有 | 湘ICP备2023022655号
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47085,10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