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的住房也跟着等级会有不同的划分,并且采取的是“福利房”制度,正一品的官员可以居住20间房的四合院,一般是三进四合院,入门第一进是院子,第二进是厢房、正房、第三进是后罩房,多为仓库和佣人居住。这种规格的房子,可以住上十几口人,还有很大的空余。一般王爷才能住四进四合院,也就是我们说的“大宅门”。

所以七进四合院至少是王爷才能住,非富即贵才能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