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道路运输、交通物流、站场枢纽等投资计划并协助实施。

(二)承担有关公路、场站等项目技术审查、工程交(竣)工验收及决算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全区公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公路、道路运输战备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公路灾毁修复组织工作。

(四)承担全区县道以上公路(高速公路除外)养护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和养护生产的技术审查、技术指导。承担全区乡、村道公路养护指导工作。

(五)承担公路、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分析、信用管理和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行业转型升级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的推进工作。

(七)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协助指导道路运输相关从业人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