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按以下标准执行:

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