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