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做法是没问题的。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突破规定,原来的劳动法只是规定了劳动关系解除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是劳动合同到期,而非劳动合同解除,所以不能主张08年之前的,只能主张近两年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两个月的工资。所以公司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