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合并。合并流程为:

1、新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关系接续的申请

2、新社保机构审核其申请材料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机构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手续

4、新社保机构办结有关手续。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