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主要受理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