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从7月1日起开始办理,湖北省市区直户籍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4050”社保补贴申报条件的,可在户籍地社区开始申报。

“4050”社保补贴根据“先缴后补”的原则,从申报当月起,按100元/月进行补贴,累计享受不超过36个月。待遇享受期间退休或到龄的,补贴至退休或到龄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