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不会自动销户。《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2.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后,可以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