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税前减去社保费。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实际工资—社保费—3500)*应缴税率
原创 | 2022-10-29 09:22:21 |浏览:1.6万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税前减去社保费。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实际工资—社保费—3500)*应缴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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