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市民卡发放时即已开通医保功能,市民只需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对于在县外地区其他市(县)办理过市民卡的人员(有效期满除外)无需重新申领市民卡,在本县参加基本医保后持市民卡及身份证原件到县市民卡服务中心开通医保功能后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