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办理缴存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手工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个体工商户雇主、雇员必在该个体工商户名下缴纳社保,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个体工商户雇主近一个月薪资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提供雇员的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结果复印件一份(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截图打印)
(七)个体工商户雇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个体工商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九)个体工商户开户的经济类型必须填写/选择“个体经营”。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办结。
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自动托收、手动托收(实时结算)、转账支票等方式进行汇缴。
个体工商户扣缴账户可选择以下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广州银行、南粤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