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最近1年连续在佛山市三水区就业缴纳社保,有合法稳定住所(含自有产权住宅房屋或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可以在就业所在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入户后2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佛山市自有产权住宅房屋(含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的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本市户籍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及全日制在校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为条件,允许1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