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暖气报停最晚时间为10月15日。

办理报停业务仅限于不用热及房屋空置的热用户、未出售空置房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办理的集中供热用户,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

根据《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济南市区采暖期起止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