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