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落户政策:

毕业 3 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创业就业证明可申请登记为我市常住户口。

毕业超过 3 年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1 年以上,创业的(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可申请登记为我市常住户口。

其中,专科、本科学历须年龄不满 40 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租赁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