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待遇项目

待遇标准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

丧葬补助金

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4级工伤职工

停工留薪期满死亡

丧葬补助金

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抚恤金

(月标准)

配偶

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

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其他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

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抚恤金

(月标准)

配偶

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

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