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1000元可以统筹

1、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300元,其他退休人员700元,建国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a、三级医疗机构:在职76%,退休人员82%

b、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人员85%

c、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4%,退休人员88%

d、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88%,退休人员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