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账户待遇

《通知》提出,“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正是这句话引出了“2020年底,全国将统一取消医保个人账户”的误读。

为什么是误读其实很好解释,文件全称为《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也就是说这个文件是面向城乡居民医保的,并不面向城镇职工医保。文件中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一个概念。

从全国范围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种体制都已经整合成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其中绝大部分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少部分人有“历史遗留”的个人账户,账户里的钱也不多,通常只有几十块,在面对真正的医疗风险时作用寥寥无几。在城乡两种医保制度整合后,为了统一管理,故而国家医保局决定取消那些少数地区自行建立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