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天数说明: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日支付标准说明:

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