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工商部门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工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发给《受理通知书》

3、首席代表根据资料核查情况,签署意见

4、首席代表签署意见

5、符合条件的企业,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后准予注销

6、申请人凭企业委托书在窗口领取《注销许可证决定书》

7、对注销《服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