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