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左手适用于十一个调性弹奏的“通用指法”,即中指放在C、食指放在G、F大调,尾复指连接a、b、c、d、be、e、f、g小调,这几个小调是不常用的。

2、右手适用于六个调性琶音弹奏的“通用指法”,即中指放在bE、食指放在bA、bD大调,尾指放在#g、bc、#f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