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中国奴隶社会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因制度规定把田地划分为许多方块,像“井”字而得名,实行于西周时期。
具体实行内容为:
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但是井田属周王所有,土地分配给庶民使用。土地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农民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参考资料 :
翦伯赞 《中国史纲要》第三章第一节:“古文献上说, 周 代实行过井田制……井田制的主要内容是把土地划分为方块,井田之中,有公田,也有私田。分得私田的农奴或野人要无偿地耕种公田,养活土地所有者。”详“ 井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