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于1990年8月27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朱伟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服务,公寓,办公室租赁,饭店管理,健身服务,会展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租赁,烟草专卖零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为外商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及代理旅游商品,旅游设备及用品的配套服务,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等。

是全民所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