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事业局,简称社保局。其职能一般包括:

1、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3、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缴拨计划,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

4、负责经办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5、汇总编制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

6、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7、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及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承担相关地域内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9、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