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由于实际缴纳2020年度医保费时是暂按2019年度(250元)标准缴纳的,差额30元部分,应在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280元时一并补缴,即2021年度实际应缴纳31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