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中小客车上牌预约的条件:

1、已新购买尚未上牌的19座(含)以下的中小客车

2、已获取有效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3、已购买车辆购置税或获取免税凭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免无法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四、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交验机动车,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对于未能通过数据联网核查的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数据信息,还需车主提供相关交强险纸质件凭证或电子保险凭证

5、非免检的新车需持广州市的任一机动车安检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①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②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③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