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没有人事管辖权,无权接受个人档案,应存放有资质的档案保管机构。
可以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机构后享有的服务:
(一) 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
(二) 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三) 档案工资的晋级
(四) 职称晋升申报
(五) 办理落户手续
(六) 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七) 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根据最新的规定,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机构后,免收档案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