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应当注册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

2、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处50元罚款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的,予以收缴,处200元罚款

4、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