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居住证电子版虚15个工作日可查。

流动人口在浙江省内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对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经审核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