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这个字的原意是“祸害”与现代汉语的解释是不一样的。
这句话源自《论语》——
原壤夷俟①。子曰:“幼而不孙弟②,长而无述焉③,老而不死,是为贼④。”以杖叩其胫⑤。(《宪问篇第十四·第四十三章》)
①原壤夷俟:原壤:鲁国人,孔子的旧友。夷俟:夷:箕踞,即屁股坐地,两脚前伸,形状像箕,违反了古代双膝着地跪坐的礼节。俟:等待。②孙弟:同逊悌。不孙弟,即不遵守悌的礼节。③无述:没有什么贡献和成就可以称述的。④贼:祸害。⑤:小腿。
什么意思呢
一天,孔子碰到了一位故交老熟人。只见这位朋友一点儿礼仪都不讲俩人面对面坐着的时候不是按照那个时候的规矩“跪坐”,而是如同现在人一样,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腿向前如同一个簸箕。
孔子非常不高兴。用拐杖敲着他的小腿,直言不讳的说你自幼就不知道尊重兄长现在一把年龄了还是一事无成你这样的人活到现在就是一个祸害。
非常明显,在孔子眼里,“礼”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的从小看大,小时候目无尊长,不知道孝悌之人,长大了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出息——这样的人多活一天,就多一天祸害。
推而广之,所有不遵守公共礼仪,不讲道德的人,都是“贼”(祸害),不仅仅是“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