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号在英语中不算常用符号。多数情况下,最常见的情况是将两个无连词连接的分句在语义上连在一起。比如下面这样(假设场景:小说中接电话):
Hong is out for evening seminar I'm home now.
因为连词和从句的存在,这种写法在多数场景下很容易被句号或逗号替代。比如:Hong is out for evening seminar. However, I'll stay home.Hong is out for evening seminar, while I'm here, preparing for dinner.
所以我看的英文文章中很少遇到大量使用分号的情况(不过也许是读书不够多,也未可知)。但Wikipedia 中提到学术论文中分号用得多一些,可能是因为研究论文里长句和从句比例很高,需要句式变化吧。中文的分号,我印象里是胡适先生提出来的,应当是来自西方标点,但直接来源是否是英文则无法考证。实践中,中文分号除了排比句之中使用,也很少用在其他地方。用法和英文也相似。英文里没有顿号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英语本来就没有顿号:这个符号是我们老祖宗发明的。同样的场景下,英语用的是逗号。参考:
Semicol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