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报警值设定为: 低限默认为 25%LEL(5%LEL~40%LEL 可调) 高限默认为50%LEL(10%LEL~100%LEL 可调)。

设定依据如下: 可燃气体报警器测量量程为0-100%LEL,按照国家规定低报一般设置在15%LEL-25%LEL之间报警

探测器具有低限、高限两个报警设定值时,其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1%lel~25%lel范围,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50%lel仅有一个报警设定值的探测器,其报警设定值应在1%lel~25%lel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