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申请伤情鉴定由“一方有证据反驳鉴定结论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的:

1、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二、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