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家庭经济核查认定、各类专项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救助站(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救助站:宣传执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法律法规依法界定救助对象,对流浪乞讨人员或临时困难人员实施救助管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社会保护管理工作